根据湖南汇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简称“汇鑫公司”)与德清志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简称“德清志荷”,后更名为杭州志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合同编号:S99-HNHX/DQZH-20251225,汇鑫公司已将本资产转让合同项下的债权及其相关权益全部转让给了德清志荷。因德清志荷名称及收款账户再次发生变更,现公告如下:
1、债权受让方名称变更
债权受让方名称由杭州志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为海宁志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债权转让效力
汇鑫公司已将案涉债权及其相关权益全部转让给德清志荷,现海宁志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享有原德清志荷的全部债权人权利。
3、债务履行要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借款人及义务承继人必须向海宁志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新收款账户履行还款义务。向原收款账户付款一律无效,不产生清偿效力。
4、最新指定收款账户
名称:海宁志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账号:1204085019200451074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宁支行营业部
汇鑫公司作为上述贷款债权的出让方以及海宁志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上述贷款债权的受让方,特此要求借款人或借款人的权利义务承继人,自公告之日起,向海宁志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履行标的债权偿还义务。如您仍向汇鑫公司及其相关公司还款,汇鑫公司及其相关公司有权将该等资金划付至海宁志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如您需要沟通还款、投诉反馈相关问题等,请咨询海宁志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客服热线:0571-86085518 / 19285730097(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7:00)。
特此公告。
出让方:湖南汇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受让方:海宁志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6年9月10日
注意:附表《债权明细表》







